通知公告
2023年7月,受台风“杜苏芮”影响,京津冀等地出现极端降雨天气,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面对汛情西青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防汛抗洪战斗堡垒,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部队官兵、基层党组织和社会力量通力协作、履职尽责、风雨同舟,共同构筑起防洪救灾、守护家园的坚固防线,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为真实记录防汛抗洪救灾历史,总结防汛救灾经验教训,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激励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抗洪精神,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区档案馆在永久保存相关档案资料的同时,开展抗洪救灾纪实展陈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防汛抗洪救灾的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反映西青区社会各界防汛抗洪救灾有关的照片、文字记录、实物、音视频作品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参加防汛抗洪救灾一线的工作者的档案材料。包括照片、音视频、防汛抗洪救灾心得体会、日记、“请战书”、入党申请书、立功证书、奖状、家书等。
2、在防汛抗洪救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或团队的事迹材料;社团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等投入防汛抗洪救灾志愿活动的照片、文字记录、实物、证书、音视频等。
3、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活动的照片、文字记录、实物、音视频等。
4、街镇、社区防汛抗洪救灾的文字记录、工作笔记、登记表、照片、音视频资料、宣传单、横幅实物等。
5、为展现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创作的诗歌、散文、绘画、书法、歌曲、篆刻等文学作品、文艺作品和影像作品等。
6、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材料、宣传报道材料及音视频等。
7、其他反映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能充分体现西青区人民防汛抗洪救灾的战斗历程、感人事迹和良好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
2、照片未经过PS处理;音视频主题鲜明、内容完整、清晰流畅;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
3、所提供的档案资料等,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同时请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4、捐赠者应保证其所捐赠档案资料无所有权、著作权等纠纷。
三、征集方式
1、以自愿捐赠为主,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个人来函、来电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照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对自愿捐赠档案的单位及个人,区档案馆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长期有效。纪实展陈资料征集截止到2024年1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安福道1号天安创新科技产业园3区3-4号楼(邮编300380)
联系电话:022-27942197
电子邮箱:xqqdag01@tj.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档案征集”)
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