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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区档案馆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档案、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档案、地方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接收、保管区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资料。

(三)接收、保管有关历史档案,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和有关地方志资料,收集散失在国外的档案资料。

(四)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鉴定,编制检索工具。

(五)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订本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篡方案;组织编篡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组织区级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审查验收。负责区级地方志专家库建设。

(六)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七)开发档案、地方志资源,为党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

(八)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提供社会利用,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

(九)承担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开展史志研究,组织编著地方史。

(十)运用档案、地方志资源,开展档案、地方志宣传工作和各类社会教育活动。

(十一)研究并采用科学方法,对档案、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实施有效保护,保证档案、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实体的绝对安全。

(十二)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档案、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十三)开展档案、方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和人员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档案馆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文字、档案、保密、机要、信访、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审计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安全、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保管科。接收区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有关历史档案,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收集散失在国外的档案资料。承担接收进馆资料的规范整理工作,承担馆藏档案的安全保管、编制档案资料检索工具等工作,保证档案资料实体的绝对安全。研究并采用科学方法,对档案资料实施有效保护。

(三)信息科。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信息化建设。

(四)编研科。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开发档案资源,为党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五)利用科。负责档案资料查阅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利用和开放。承担馆藏档案资料鉴定工作,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并提供社会利用,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负责做好档案利用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各类社会教育活动。负责本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和参观接待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的公布和陈列展览,根据形势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布展工作。

(六)方志年鉴科。拟订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开发方志资源。组织、指导、督促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编修工作,组织区级地方志书和年鉴的审查验收,开展史志研究,组织编著地方史志、年鉴,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宣传工作和各类社会教育活动。负责区级地方志专家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