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必修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深刻把握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原则和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大政方针,增强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持续深入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将民法典纳入全体学习重要内容,开展好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刻认识党内法规是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将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党员日常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5.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全区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6.深入学习宣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等与档案接收、征集、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牢记“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依法治档向纵深发展。
7.深入学习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法》,普及方志知识,弘扬方志文化,推进依法治志,形成“读志、用志、修志”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