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

杜彤,字子丹,又字仰滋,自幼在杨柳青文昌阁崇文书院读书。光绪十八年(1892)壬辰科士授编修,历任湖广、四川等道监察御史;光绪二十二年(1896)杜彤奉调为甘肃、新疆提学使。
杜彤考中举人后,官途顺遂。据《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显示,“杜彤,现年四十一岁,系直隶天津县人。由廪生中式光绪十一年(1885)乙酉科举人。十八年(1892)壬辰科会试中式贡士,殿试二甲、朝考一等,改翰林院庶吉士。二十年(1894)散馆一等,授职编修。二十七年(1901)三月记名,以御史用,九月补湖广道监察御史。二十八年(1902)转掌四川道监察御史,六月俸满截取知府,蒙召见一次,旋丁母忧。三十年(1904)八月服满起复。三十一年(1905)二月,补山东道监察御史。三十二年(1906)四月二十日奉旨署理新疆提学使,开缺以道员用。”
1905年,科举废除。1906年,清廷要求各提学史除了之前出过洋的人之外,其余人等都要前去日本考察学务三个月,归国后再赴任。此次出洋的16省提学使就有新疆提学史杜彤。偶有文章提及“杜彤留学日本”,实则乃是其在为官期间,因上述原因曾前往日本“考察”三个月而已,并非留洋学习。
杜彤为人圆润,待人彬彬有礼,又颇具实干精神和能力,兼因赴日考察开阔了眼界,任职提学使期间,提出了“求普不求高,用学务人厚薪不兼差,以次渐进不惑种人难于见功之说”三宗旨,又设立劝学所。光绪三十三年(1907),新疆各地的劝学所已达33处,总董29名,劝学员101名。
新疆巡抚联魁《奏提学使杜彤请实授片》中,赞杜彤“为人忠实通敏、识见正大、遇事坚定、劳怨不辞,诚为监司中不可多得之员”,“新疆兴学首功,当推学使杜子丹”。
黄炎培在《清季各省兴学史》中对杜彤评价颇高:“朝命设新疆提学使,津门杜彤首膺简命,力毅心热。到任后,以省城设立之高等学堂,生徒程度不齐,改为中学,注重实际。”“就蒙养学堂改设小学堂,并增设其他各校及简易识字学塾。”
由此可见,杜彤深谙官场,兼具理想,深得新疆巡抚的器重。宣统二年(1910)十月,新疆巡抚饶应琪对杜彤这样的翰苑名流很器重,正巧布政使(藩台)空缺,何彦升即向朝廷举荐杜彤暂行代理。宣统二年(1910)十月(11)甲午(25),甘肃新疆巡抚联魁电奏请以署提学使杜彤署理布政使。
布政使是主管全省财政、人事官员的升迁任免的实权要职。于杜彤而言,升任新疆布政使则是将新疆各州县官员的升迁任免大权一手在握。杜彤的升迁,一下轰动了新疆官场。据说,新疆各地官员纷纷主动到省府向藩台杜大人请训。杜公馆的门前永远是车水马龙。据说,其自1910年10月任职,到转年夏季辞官返乡,为官仅8个月的时间,收敬礼银 30 万两。杜彤与同盛和少东家周恒正交好,杜彤的家私正是通过同盛和商号汇回了杨柳青。
有学者通过种种资料,推算杜彤生于同治五年(1866)。但其女杜联喆回忆,父亲杜彤乃同治三年(1864)生人。
杜彤一妻两妾,共育有七名子女,但非同母所生子女并不亲近。唯有杜颖陶因幼年丧母,由正妻抚育成人。因此,由妾郝氏所生的杜颖陶与正妻刘氏之女杜联喆,姐弟二人感情颇佳。
据其妻刘氏的幼女杜联喆回忆,嫡母刘氏曾说,杜彤是甲子生人,推算应是同治三年(1864)生。杜彤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兄弟姐妹看着都比杜彤长一辈的感觉。杜联喆的表兄、堂姐与父亲年龄差不多。嫡妻刘氏比杜彤小一岁,杜彤哥哥的大女儿和刘氏同岁。由此可看出,杜彤与兄姐年龄差距颇大。
因革命爆发,杜彤主动辞官由俄国西伯利亚铁路回到家乡杨柳青。回乡后,他很快将老宅拆掉,原址重盖新房,并购置大宅,将家分作两处居住。正妻携子女居新置大宅,其余人等居于翻盖的老宅处。
在杨柳青安稳地度过数年后,因在杨柳青驻扎的各军队经常骚扰居民,杜彤便举家搬到天津城里英租界租房居住,仍是一家两住。1929年9月,杜彤突患肠胃疾病,数日之间便去世了。他死后,妻妾应是分了家。其女儿杜联喆说:“殡葬后,一家两处分为三处。”
按照杜联喆的回忆,杜彤应生于同治三年(1864),逝于1929年,享年65岁。
作者:张一然